智能建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(081008T)
一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创新精神,掌握较扎实的科学基础理论知识,具有智能建造专业(或方面)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具有较强的理论与工程实践能力)能在智能建造、土木、机械、智能控制等领域(领域,行业、企业,部门等)从事设计与施工工作的应用型人才。
二、毕业要求
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工程力学、土木工程材料、土力学与地基基础、机械原理、结构力学、混凝土结构原理与设计、控制工程基础、钢结构原理与设计、装配式工程智能施工与组织、智能测量和智能建造技术与装备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,并通过接受力学综合实训、工程制图课程设计、智能建造实训、装配式工程课程设计、智能机器人实训、智能运维课程设计及施工实践等方面的基本训练,利用物联网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AI等科技手段进行全项目覆盖、全时空监控、全流程控制、全手段运用的高效智能管理,每个项目管理正向可推进,逆向可溯源。具备从事智能建造项目的施工设计、管理维护和开发利用的能力,智能建造专业致力于培养面向现代化城镇建设的建筑业生产、服务一线的应用技术人才,毕业后能在房屋建筑工程、市政工程、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等现代化城镇建设领域的土木工程项目中,从事智能施工和智能管理维护等工作。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方面的知识、能力和素质:
(一)知识方面
(1)具备智能建筑构造及建筑设计基本知识;了解工程地质的基本原理;了解建筑与环境的基本知识;了解建筑机械的选用方法;了解建筑设备的一般知识。
(2)理解工程结构基本构件的受力性能、计算原理和构造措施;理解常用建筑结构体系的方案选择、设计原理、力学分析和计算方法及抗震设计方法。
(3)掌握工程材料的基本性能和适用条件;掌握岩土工程的基本原理、实验方法;掌握本专业工程测量与勘察、工程试验与检测、施工组织与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。
(4)掌握智能建造施工技术、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方法;掌握智能建造施工技术经济分析的原理和方法。
(5)掌握相关专业相关的基本设计原理与分析方法及工程概预算、招投标等基本知识;掌握与城市地下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知识。
(二)能力方面
(1)具有工程设计、试验、施工、管理的基本能力和技能,并初步具有研究开发能力;
(2)具有查阅专业中外文献,获取信息的能力;
(3)具有初步的外文听、说、读、写能力;
(4)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自学能力,具有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(三)素质方面
(1)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品德、社会公德和优秀的职业素养,树立科学的世界观、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(2)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,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;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,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。
(3)具有从事智能建造的施工设计、管理维护和开发应用、基本能力和一定适应相关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和素质。
三、主干学科
土木工程、机械工程、电子与信息工程
四、核心课程
工程力学、土木工程材料、土力学与地基基础、机械原理、结构力学、混凝土结构原理与设计、工程制图与CAD、控制工程基础、模拟电子技术、数字电子技术、钢结构原理与设计、装配式工程智能施工与组织、工程智能测量、智能建造技术与装备、智能机械与机器人、多传感器与信息融合、建筑信息模型(BIM)技术应用、建筑环境智能化系统、物联网基础、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与维护管理。
五、学制与学位
基本学制:4年,可在3-6年内完成学业
学位: 工学学士学位 学历层次:本科
六、毕业最低学分要求
本专业学生毕业最低学分为180。其中通识教育必修课程39学分、学科教育必修课程56学分,专业教育必修课程23学分,通识教育选修课程8学分,专业教育选修课程8学分,集中实践教学41学分,综合教育与创新创业实践5学分。
本专业学生修业期满,成绩合格,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,获得毕业证书,授予工学学士学位。
七、课程结构及学分分配表
表1 课程结构及学分分配表
课程类别 |
学分 |
占总学分比例(%) |
通识教育课程 |
47 |
26 |
学科基础课程 |
56 |
30.5 |
专业课程 |
31 |
17.2 |
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|
41 |
22.7 |
综合教育和创新创业实践 |
5 |
2.8 |
总计 |
180 |
100 |
八、实践教学安排表
表4 实践教学安排表
课内实践教学学分比例 |
课外实践教学学分 |
实践教学学分及 占总学分比例 |
军事 技能 |
劳动 |
实验教学 |
实习实训 |
课程设计 |
毕业实习 |
毕业设计/论文 |
综合教育和创新创业实践 |
实践教学学分合计 |
总学分 |
比例 |
|
2 |
2 |
20 |
2 |
4 |
8 |
20 |
5 |
63 |
180 |
35% |
|
课内实践教学学分小计 |
58 |
|
课内总学分 |
175 |
课内实践教学占总学分比例 |
32% |